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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资出口不应对化肥“独家征税”

发布时间:2016-07-29

  中国磷复肥工业协会7月22日发出通知,就磷复肥和硫酸等产品2017年出口关税调整征集意见。记者了解到,鉴于化肥优惠政策基本全部退出,多数龙头企业呼吁同步取消出口关税。行业人士还指出,目前化肥是农资产品中唯一征收出口关税的品种。
  每年7月,国家会对下一年度的关税调整征求意见。对于2017年化肥关税调整,多数磷复肥企业认为,目前化肥行业已经不再享受用电、铁路运价、免征增值税等优惠政策,国家也理应对化肥出口松绑,免征出口关税,为国内化肥企业参与国际竞争创造公平的环境。
  目前,尿素关税是80元/吨、磷铵100元/吨、钾肥600元/吨、二元复合肥和三元复合肥分别执行5%和30%的出口税率。
  华昌化工战略部部长李昊峰介绍,在化肥、农药、种子、农膜等主要农资产品当中,目前仅对化肥实行出口征税政策。
  据了解,2001年中国加入WTO时承诺,除了GATT1947(关贸协定)第20条规定的例外情况外,不得对出口产品征税。农机、农药、种子、农膜、化肥农资产品均不属于征出口关税的货物。2003年,鉴于化肥行业享受气、电、运、税的优惠政策最多,引用GATT1947例外条款对化肥征收出口税。但是此后,随着化肥市场化改革提速,优惠政策逐步取消,至2015年,化肥行业取消了优惠电价、优惠铁路运价政策,并恢复征收了增值税,原有的优惠政策基本全部退出。
  李昊峰认为,化肥出口征税不仅不利于中国化肥企业参与国际竞争,对正在进行中的化肥行业“一带一路”战略也造成一定影响。据介绍,“一带一路”沿线的印度、越南、巴基斯坦、菲律宾、斯里兰卡对中国化肥依赖度大都在50%以上,但过去因为中国化肥出口管理政策多变,导致中国企业与这些国家很难深度合作,一定程度上阻碍了中国化肥企业“走出去”的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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