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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料登记支撑农业安全、资源利用

发布时间:2014-07-09

    在经济发展快速提升期,资源可持续性成为发展的后续动力。中国以稀缺资源生产的钾肥业已成为企业和众多机构争相开发的重要部分。近几年,在可溶性钾肥资源难有突破的背景下,不溶性钾资源开发也纷纷“试水”市场。

  但是,钾盐开发存在一定安全风险。可溶性钾盐在生产过程中,卤水中氯化钾含量低意味着共生的氯化钠含量增加,低含量钾肥极有可能造成土壤板结、活性降低。而钾盐开发中,由于天然矿物中可能含有重金属等有害物质,作为肥料施入土壤对于人类、环境都存在巨大风险。随着《土壤污染治理规划》的出台,乃至中国的土壤污染治理步入立法阶段,众多农业部门也在加紧调研、搜集数据,特别是加紧制订针对土壤调理剂的评价体系。同时,新形势下的肥料、土壤、环境安全问题,使肥料登记制度被赋予了新的使命。

  风险考量是重要指标

  在肥料登记目录中,对于肥料安全性的审核是一项重要内容。对于“原料组成可能存在潜在的使用风险,或尚需对其使用效果进行探究的产品;将普通肥料产品经过简单工艺混配加工制成的,产品性能没有明显的提升,且技术指标不稳定的产品;没有成熟的标准方法,或所提交的检验方法无法用于产品质量检验合格判定的产品。”被列入肥料登记许可之外。特别是一些受关注度比较高、工艺环保,包括开发后不产生二次污染以及后续评价指标,都是需要考核的内容。

  “国家化肥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是专业技术部门,由于企业产品的推进,将审核登记机构‘拉’入资源化利用层次的跟踪研究。但是作为一个管理方式,也仅仅是一种支撑。”国家化肥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常务副主任王旭似乎也有难言之隐。“肥料登记在资源开发的大背景下,风险问题是管理部门始终要考虑的内容。作为农业部门更多地从农业环境、农业生产安全出发考虑综合效果,尤其是要从安全风险方面来考虑。一些国内的特色产品,如何开发管理、高效利用,需要管理部门持续关注。”

  王旭直言:“政府职能部门简政放权,就是要在管什么、为什么要管、如何管的问题上去斟酌哪些环节可以放、如何放开。所以,存在使用风险、市场监管以及包含有机废弃物的产品,都是我们首先需要考虑的环节。”王旭认为,目前在肥料管理的整个过程中,确实有一些问题需要管理部门去调整、“纠偏”,特别是在肥料登记时需要优先考虑。对于可研究、能伸展的部分产品,管理部门也会尽可能明确做出规定。

  资源利用纳入考核

  钾资源高效利用也是相关部门密切关注的一个必要部分。“管理工作是一个导向,避免行业过滥、过热地去开发。”对于钾矿开发,资源利用、工艺评价、能耗大小、是否有伴生产品以及农业效果、安全风险评价等指标,这都是需要管理部门跟踪工作的内容。在肥料登记目录中,专门规定了限制登记的内容,特别是一些非资源类产品。“对于一些混配、加工、额外工艺的产品,特别是不是资源型的产品,我们目前不想在登记上做过多的延展。”也就是说,如果仅仅是使用原料混配、加工的产品,对肥料市场不能起到很好的作用、不能最大化合理利用资源的产品,在登记许可上相对慎重。

  王旭表示,我国有众多企业从事肥料生产,市场问题突出,需要有关部门从源头治理和解决。“市场需要确实有一定开发能力、不会留下‘后遗症’的产品。”“有些产品的管理重点是矿产资源的开发资质,目的很明确。我们不希望这类生产企业遍地开花,否则在市场上流通的风险系数将增大。”

  对于硫酸钾镁肥,王旭认为,其在新疆和青海的发展处于一种慢慢规范、质量相对稳定的阶段,但是与国外相比,毕竟还是一个新兴产品,未来还需要总结试验、归纳数据。王旭提醒企业,有些企业在省级以及专业认可的机构做了很多试验,这些试验已经形成很多区域化的需求。“企业应当尽可能减少这方面的尝试,对于不能确定使用效果的产品,国家质检部门也会协调各方进一步试验。”王旭说:“这也是我们率先在试验和肥料登记层面做的一个简化程序和简单尝试。”

  开发钾长石的思考

  登记管理部门在土壤调理剂登记方面的管理方面做了很多尝试,甚至是边学边做。“企业是先导者,他们做过很多尝试和投入。但是,技术风险始终是企业和管理部门要共同面对的一个问题。”

  王旭告诉记者,目前土壤调理剂发放了14个登记证,主要分布在河南、山西两省。在登记管理规程中,专门规定了土壤调理剂生产企业,应当具有工艺创新能力和加工技术条件,保证原料持续稳定供给,安全高效利用原产地资源(包括经无害化处理的废弃物资源),防止废弃物再次排放造成二次污染,完善企业管理制度。同时,对于有毒有害物质也做了限制规定。对于土壤改良效果、尤其是区域性的效果试验,国家质检部门也在逐步引导和规范。

  但是,对于钾长石是否值得去做,需要严格的考量。王旭告诉记者,在申请登记的产品中,有些产品的有效钾含量指标低于4%,这类产品除了含有白云石、石灰石,有些还添加了其他元素。当然,有些产品比较特殊,钾含量比较高,其中水溶性钾就达到了6%,但是当季的肥效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可能会导致作物前期脱肥。“所以像这一类产品我们非常关注。也就是说,产品的特殊工艺、特殊研发背景和最终产品的效果,是需要研究的重点内容。” 王旭提醒企业:“对于钾长石不要想当然地去做添加,而是进行针对性较强的开发。不仅仅做一些肥效试验,更需要技术人员按照技术规程、在技术层面发力。”

  “企业在开发时不能仅仅关注利好一面,却忽略了负面影响。要做到严谨,避免导致后续不良效果。”王旭说,现在质检部门唯一能做的就是充实数据。没有足够的数据证明人类健康的安全性,工作将难以持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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