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人民生命和国家财产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湖北农资总公司物业管理分公司于2005年6月15日对地处武汉市桥口区太平洋路的丰源服装厂、今莉源服装厂进行安全检查。
“隐患胜于明火、责任重于泰山”,按照总公司领导对丰源服装厂、今莉源服装厂安全工作的具体要求,针对两单位领导只注重经济效益而忽视安全的思想,在宣传法律法规的基础上,着重强调了“四小场所”的危害性,要求工厂克服困难,把人民生命和国家财产的安全放在首位,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在统一思想的基础上,物业管理分公司协助汉西陶瓷市场保卫科对两单位“三管”、“四防”部位进行了安全检查,共检查出隐患29处,特别是两单位柴油锅炉房,其室内温度高,而且没有通风口或排热设施,极易导致电路火灾或蒸汽膨胀所引发的爆炸事故。为此,要求两单位在增加柴油锅炉房热排设施的基础上,将原铁门改为网式通风门,并将室内杂物及时清除。在这次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中,两单位按检查要求落实了三级安全责任制,对工厂的电路、电线进行检测和更换。针对夏季气温高电线易发热的特点,在生产中调整了生产机台的用电量,有效地防止电路电线火灾的发生。
经过安全隐患整改和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安全生产法》,丰源服装厂、今莉源服装厂的安全系数得到了提高。按总公司对租赁单位安全管理的要求,物业分公司将加大管理力度,勤检查,多沟通,积极协助工厂消除一切不安定因素,防患于未然。